深圳市阿乐善公益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

会议时间:2023年11月17日18:15-18:45

会议形式:现场

参会人员:

理事:刘朝霞(委托周洲)、周洲、肖南、张立、杨旭、严心隽、吕曦、朱啸宇、王素平、罗波、姚路、郭程、杨彪

列席人员:

监事:刘明达、虹瑶、贺智会、王刃、沈沛霖、赵志伟

主持人:周洲副理事长

贺智会监事宣布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《深圳市阿乐善公益基金会章程》的相关规定,会议有效。

本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如下事项:

一、会议听取了杨彪秘书长关于阿乐善基金会1-10月工作汇报,并进行了讨论。

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:

基金会内部运营:申报并通过了民政局2022年年报、完成2022年审计(无保留意见)、完成治理团队换届并进行了备案、完成法人离任审计(覆盖换届审计)、申报并通过了本年度公益性税前扣除资格,以及汇报了1-10月的财务收、支和投资理财等工作。

公益项目开展:按三届二次理事会议通过的年度公益项目预算正在有序开展,目前各项目均已完成第一期的资助款的拨付,各项目正在执行期中。另外,于2022年开展的“助农节水-节水补贴”项目完成第二期资助款的拨付,并顺利结项。

专项基金:“阿拉善SEE专项基金”于8月23日,由其发起方召开了理事会议表决通过撤销此专项基金,并完成相关清算工作。

接下来的工作,将继续跟进各公益项目进度,完成年内既定目标;做好年度工作总结、明年工作计划及财务决算、明年预算等工作。

二、会议听取了杨彪秘书长关于《章程》更新版本、部分条款更改的汇报,并进行了讨论和表决。

(一)2020年11月起,广东省民政厅印发实施《广东省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》,共10章84条。在民政部章程示范文本(2004年版)基础上新增章节,为基金会依法依规开展活动提供依据和指引。主要改版的内容及要点如下:

1.强化发起人责任;

2.规范法人治理;

3.新增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;

4.新增年度报告和信息公开;

5.新增党建工作;

6.完善慈善财产的管理和使用;

7.完善退出流程。

(二)对于《章程》有部分条款更改如下:

1.修改前:

第九条 本基金会由 15 名理事组成理事会。

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 3 年,任期届满,连选可以连任。

修改后:

第十条 本基金会由 13 名理事组成理事会。

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 2 年,任期届满,连选可以连任。

2.修改前:

第十七条 本基金会设立监事会,监事 9 名。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,期满可以连任。

修改后:

第二十七条 本基金会设监事 7 名。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,期满可以连任。

理事会表决通过了《章程》更新版本以及上述部分条款的更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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